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对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管理,现将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3年之前立项的项目必须结项;2023年当年立项的项目应尽量结项,重点项目如不成熟,可申请延期一年;2024年当年立项的一般项目、指导项目视进展情况参与结项,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应尽量结项。
二、学校初审
本次结项按照《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管理办法》(黑教发[2025]24号)执行,项目负责人要按照有关要求全面总结研究工作。
三、材料报送
(一)本次结项采取线上填报的方式,登录“黑龙江省高校数字思政创新发展中心”,在申报与评审系统中在线申报结项申请,填报基础信息并在线上传《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结项验收书》(以下简称《结项验收书》)A、B表,并上传立项申报书电子版(A表和B表分开上传)、研究报告、项目成果等材料。
(二)请以部门为单位于7月18日10点前将以下材料上传至邮箱。待学校审核通过统一盖章后,由项目负责人根据时间节点及时上传材料。
1.《结项验收书》)A、B表;
2.项目成果材料;
3.结项汇总表;
4.立项申报书;
5.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
(三)材料填报时间:2026年7月23日-7月25日上传所有材料。
联系人:李春英
附件:
1.结项汇总表
2.结项验收书A表
3.结项验收书B表
4.“高校思政工作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5.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管理办法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6年7月12日